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因为家庭情况没那么困难,第二学年不需要再继续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续贷的时间段不再提交续贷申请即可,不需要什么很复杂的流程。每年到了助学贷款续贷的时候,需要贷款学生在相应的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续贷时间截止后,没有收到某位学生的续贷申请,那么就视为该学生自动放弃续贷。如果不慎提交了续贷申请又不想续贷了,后续的流程不要办理即可。如果学生已经走完了所有的续贷流程,就说明续贷已经成功,还想要拒绝续贷的话,只能等下个学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四条 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