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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缴社保要求交滞纳金吗
释义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本质上是行政机关对不按照期限旅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主要目的是为了督促相对论,尽快履行义务。
    征收滞纳金,一般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法定性,跟我们违约要支付的违约金并不相同,滞纳金是必须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强制性,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只对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缴纳税款而采取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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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2: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