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基本政策,环保部门具有监管和管理职责。对于生态环境破坏案件,司法责任主要由法院根据环保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和追究。而环保部门则应当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对于未经授权或者超过授权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罚。因此,司法责任与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存在密切关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依法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要求停产、停业、停建、关闭等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如果发现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切断电源、关闭污染源等行政强制措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环境污染罪是指破坏环境资源,妨害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环境污染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