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环境污染罪是指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下列行为将构成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 1、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2、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等。,排放、倾倒和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 3、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 造成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造成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残疾、死亡的。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