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属在羁押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
释义 | 羁押期间家属可接见犯人,需办理手续:1、分监区收到接见信后10天内交给十二分监区;2、分监区核对并填写接见通知单,7天前发出;3、亲属需携带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未满16岁需凭户口本登记;4、分监区干警在候见室登记,核对接见通知单、身份证,正确后登记并加盖监狱专用章。 法律分析 在羁押期间,家属是可以接见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二分监区。 2、分监区对各分监区交来的接见信应认真检查、登记,填装接见通知单,并在接见通知单骑缝处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后于接见日前7天发出。 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登记处进行登记。 4、分监区干警负责在候见室处进行登记,登记前应查验接见通知单,身份证件,与登记卡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在接见单下方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 拓展延伸 羁押期间家属的法律权益保护与支持措施 在羁押期间,家属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但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法律权益保护和支持措施。首先,家属应该积极与律师合作,了解被羁押人的案情和法律程序,以便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其次,家属可以通过与监狱或执法部门的沟通,了解被羁押人的状况,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家属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同时,家属也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和支持,以应对羁押期间的心理压力和困扰。总之,家属在羁押期间应该积极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被羁押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结语 在羁押期间,家属可以接见被羁押人,但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分监区应及时处理接见信,发出接见通知单。亲属来监接见时需携带有效通知单和身份证,未成年人需凭户口本登记。在候见室处进行登记时,需核对相关证件并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家属在羁押期间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与律师合作、了解法律程序,并寻求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监狱法》第40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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