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劳动仲裁撤回申请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 劳动仲裁撤回申请不能再次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的。 二、劳动仲裁申请要什么资料 劳动仲裁申请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仲裁撤诉后能起诉吗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又撤诉的,还能起诉。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