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不影响,劳动仲裁没有考勤纪录,可以用其他 证据 证明,例如 证人 证言, 劳动合同 或者工牌等。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