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对于倒签劳动合同,能否豁免用人单位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实践中对此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开始时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合同,但在事后用人单位已经补签,而且还将之前的期限予以了覆盖,劳动者也并未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不需再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用人单位通过事后补签的行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仍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倒签”合同和“补签”合同虽然都是对合同形成时间进行确认,但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补签往往是法律关系形成后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倒签,即将签订日期写成法律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如果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效。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合同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倒签合同不仅与企业内控制度中关于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也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应当控制和避免倒签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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