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
释义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有,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解除与对方订立的合同;或者通过通知对方的方式来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合同的解除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一、合同解除权行使之法律程序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法律程序如下: 1、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条件成就; 2、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3、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4、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5、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需要办理手续后才产生效力。 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民法典应如何认定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是: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