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怎么继承 |
释义 |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与被继承人不是直系血亲关系,其无权依据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包括遗嘱继承、遗赠和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财产无订立遗嘱,无遗赠,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必须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关系,继承人的子女才有继承权。 一、继承权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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