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本文详细阐述了南京市失业人员登记申请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如失业登记、毕(肄)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南京市失业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送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区(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审核后,将审批表和加盖钢印后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转至街道(镇)劳动保障所。 法律分析 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需要进行失业登记,并填写《南京市失业人员登记表》。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如果申请人没有就业经历,需要提供毕(肄)业证书和毕业生推荐表; (二)如果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如果申请人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四)如果申请人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需要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五)如果申请人被征地农民,需要提供相关征地证明; (六)如果申请人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需要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 (七)如果申请人残疾,需要提供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有劳动能力的联系函; (八)如果申请人非本市户籍,需要提供暂住证。 第二步:审核 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南京市失业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送区(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第三步:核发 区(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南京市失业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将审批表和加盖钢印后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转至街道(镇)劳动保障所。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劳动者失业时应当及时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而根据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市场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1张。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对未在南京地区就业的求职者,应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并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求职登记证。因此,对于南京地区的失业登记流程,申请人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结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进行失业登记,并填写《南京市失业人员登记表》。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南京市失业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送区(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区(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南京市失业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将审批表和加盖钢印后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转至街道(镇)劳动保障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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