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宅基地面积怎么算 |
释义 | 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楼房宅基地面积具有以下的计算标准: 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取得使用、转让应当遵循下列条款: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宅基地审批手续。 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后果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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