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定向安置房 |
释义 | 定向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定向,而安置给被定向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定向,动定向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1、《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未来新东城和新西城疏解人口的定向安置房为经适房产权,但不受“五年内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只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2、《关于定向安置用房实行网上签约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2007年以来列入全市政策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定向安置房项目,要全部纳入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未实行网上签约的定向安置住房项目,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自该通知实施之日起,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定向安置房项目,将直接纳入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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