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有哪些权利可以行使? |
释义 | 买方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包括:房屋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出卖给第三人、建筑面积误差大于3%。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或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法律分析 买方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购买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2、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3、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买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权利与责任如何平衡?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需要权利与责任之间的平衡。买方的权利包括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要求卖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进行房屋检查、合理提出修缮要求以及签订合同等。然而,买方也有责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确保自身的决策基于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此外,买方还应遵守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责任。平衡买方的权利与责任,有助于确保房屋买卖交易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 结语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方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房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下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然而,买方也有责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确保决策基于准确和完整的信息。同时,买方还应遵守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并履行其他约定的责任。平衡买方的权利与责任,有助于保障房屋买卖交易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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