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及方法有什么呢 |
释义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照顾无过错方。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夫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 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一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二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三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法如下: 1.实物分割。就是对财产根据双方应得份额分割财产。 2.价金分割。就是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就是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婚后购买的首饰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对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首饰,离婚分割时该首饰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配; (二)对于一方用个人财产婚后为另一方购买首饰,离婚分割时该首饰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为另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 (三)对于一方父母出资为另一方婚后购买的首饰,离婚分割时视为对夫妻共同赠与,即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四)对于一方父母赠与的“传家宝”性质的首饰,视为附条件的赠与,离婚分割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价值较大的金银首饰,虽然很可能只有夫妻一方使用(如耳环、女性用戒指、项链等),但也往往具备投资价值,通常还是夫妻共同商议购买的结果。 另外,从立法本意角度来看,法律特别就“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加以规定,其原因在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对另一方来说一般没有使用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意义不大。 倘若仅仅以“夫妻一方专用”作为个人财产的衡量标准,一旦夫妻一方拥有价值较大的金银首饰,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势必会不公平。 因此在认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时,应限定为价值较小、人身属性较强的生活用品,而价值较大的金银首饰往往不在其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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