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
释义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双方自由协议为主,法院判决为辅。无法协商则法院会基于原则分割房产,保护妇女、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如果夫妻一方损害共同房产,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为,当事人自由协议为主,法院判决为辅。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基于以下原则进行房产分割: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房产,该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得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