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骨折评不了残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鉴定,工伤除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评残标准外,一般情况下,骨折最低可以评十级伤残。具体伤残等级标准可以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一、工伤如何认定等级 工伤登记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认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 二、余杭区工伤认定在哪里做 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市民之家,负责指导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以及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工伤鉴定一般是找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鉴定认定结束之后如果达到了工伤标准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21 2015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是中国关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划分为十个等级,该标准对十个等级的伤残具体认定标准作了详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修订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管理性规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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