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山买房落户政策? |
释义 | 律师分析: 限定均为苏州大市范围内,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或者大市范围内得社保记录。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住房时一方为苏州市户籍,另一方为非苏州市户籍的,均按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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