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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谁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是多久?
释义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谁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发出和执行。《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是多久?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人身安全包括哪些?人身安全的广义范畴:人身安全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自由的运动,住房、人格、名誉等在线。人身安全的狭义范畴:如刑法上人身安全的本义,是作为自然人的身体本身的安全,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自身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始终注意自己的安全,为避免危险的情况下,保障个人安全和保护我们,我们的生命和健康。当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威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联系联系亲属,避免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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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