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限为45日,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计算。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二、如何鉴定医院的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鉴定医疗事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分析医疗事故鉴定组成条件和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专家组成及专家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构成条件: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