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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调解书与裁决书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有保障,在法律效力上,没有保障力的高下之分。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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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