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人入本地户口需要首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本,身份证;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农业人口的,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的证明。 如果迁入地是农村地区或者城乡结合地区,那么需要向迁入地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咨询。 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后由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后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然后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