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提供双方的工作、收入、居住条件、学历证明等材料,并对日常与子女之间关系是否良好等方面予以举证,突出自身的抚养优势,对方不适宜抚养,经人民法院采纳的,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