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
释义 | 出租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合同改变租赁用途的,主要是租赁人没有跟出租人进行商量自己擅作主张的改变房屋的用途或是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不进行缴纳房租并且逾期超过六个月的情形。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一、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作为出租人,当然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房子负责。 1、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该规定实质上规定的是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时的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也就是出租人的相关权利。 二、租房期间房屋漏水,谁的责任 租房房屋漏水一般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应该依据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且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该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的时候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维修。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三、房屋承租人拖欠房租,房东可否断水断电 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原因在于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采取断水断电的方法催租,实质是违约行为,与拖欠房租一样,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并且要提前通知对方,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如果承租人拖欠房租达到一定程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依法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断水断电也不属于违约。 承租人不交房租属于民事纠纷,警察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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