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过世后的房屋分配问题 |
释义 | 当承租人的公房动迁时,若原承租人已死亡且新承租人已确定,动迁补偿款归新承租人;若新承租人尚未确定,动迁补偿款归原承租人的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且房屋权利未变动的情况,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对争议房屋的权属可以主张权利份额,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然而,已动迁的继承人应在知晓或应知道动迁利益受侵害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动迁利益。 法律分析 只有承租人的公房动迁时原承租人已死亡,若已依法确定了新的承租人的动迁补偿款归新的承租人;若尚未确定新的承租人的,动迁补偿款归原承租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声明放弃继承且系争房屋权利未发生变动的,系争房屋的权属归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的确权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依法确认各方的权利份额。但系争房屋已动迁的继承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动迁利益受侵害之日两年内主张动迁利益。 拓展延伸 解决二手房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过世后的房屋继承与继续租赁问题 在二手房租赁合同中,当承租人不幸过世后,房屋的继承与继续租赁问题需要得到合理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承租人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合同,并继续享有租赁权益。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首先,继承人需要及时通知房东,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文件。房东应尽快与继承人协商,确认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若房东同意,继承人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享有租赁权益。若房东不同意,继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退还押金和未使用的租金。在处理过程中,建议继承人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公房动迁中承租人已故的情况,若已确定新承租人,则动迁补偿款归新承租人;若未确定新承租人,则归原承租人的继承人。对于已故继承人的房屋权益未变动且未放弃继承的情况,继承人可共同共有房屋权属,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依法确认各方权益份额。但已动迁的继承人应在知悉或应知动迁利益受侵害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动迁利益。在二手房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过世后,继承人有权继承合同并继续享有租赁权益,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地区和合同条款而定。建议继承人及时通知房东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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