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第二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第三种是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适用缺席判决离婚; 第三种情形,由于被告参与了法庭审理,但没有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视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法院缺席判决的理由更为充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