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需要哪些程序 |
释义 | 股权质押需要以下程序: 1、应当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 2、质押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交付质押股权,共同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对新三板股票有什么影响 股权质押并不会直接影响挂牌。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票挂牌是公开上市交易的过程。 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履行公司决议程序,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只要不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争议,原则上不影响其挂牌。对于存在股权质押情形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二、公司是否可以出质当事人的股权 公司不可以出质当事人的股权。公司持有的股权应当及时处理。股东可以出质本人的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才设立,登记时需要携带质押合同、主合同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律关于股权质押时间限制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与合同偿还债务的时间相同。 公司的股权出质是股权转让吗 公司的股权出质不是股权转让。两者是不一样的,股权质押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本人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权持有人发生实际性变更,股权质押只是一种担保方式,设定了权利限制,如果债务人不能到期清偿,质权人行使质押的,会导致股权持有人发生变更。 三、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持有该非上市外资股的期限超过1年;②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这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外资股份的转让必须遵循上述规定。 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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