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签署的要素 |
释义 | 借贷合同生效要件包括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效;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无效。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民法的规定,签订借贷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借贷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拓展延伸 借款合同签订与生效的关键要素 借款合同签订与生效的关键要素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确认、借款金额和利率的明确约定、借款期限的确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首先,借款人和出借人应当进行身份确认,确保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其次,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和利率,确保双方对借款金额和利息的支付有明确的认知和约束。此外,借款合同还应明确约定借款的期限,确保双方对借款的还款时间有明确的约定。最后,借款合同的签订和生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当这些关键要素得到充分的明确和遵守,借款合同才能有效签订和生效,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借贷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多个要件,包括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以及不违反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签订和生效关键在于确保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确认、借款金额和利率的明确约定、借款期限的确定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当这些要素充分明确和遵守,借款合同才能有效签订和生效,保障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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