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社保权益记录主要记载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 人社保权益记录包括下列内容: 1、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2、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3、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4、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5、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开具的方法: 1、通过微信申请。参保人可通过关注“深圳集邮”微信号,直接在对话框输入“社保账单”并发送,即可进入个人信息录入界面,根据提示录入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后,由邮政在15个工作日内以普通邮件寄送。 2、到全市邮政营业网点打印。参保人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持社保卡)即可到全市所有邮政营业网点进行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免费打印 。 3、社保自助终端设备打印。参保人可前往全市各社保分局、社保管理站、部分社区、部分银行网点等配备的金融社保自助终端服务设备,凭本人的二代身份原件或金融社保卡及社保IC卡直接登录,选择个人业务,选择打印个人权益单。 4、登录本人的社保服务个人网页申请。参保人可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注册,并登录本人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