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教师产假期间工作量如何计算 |
释义 | 在学院正常教学周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期间按9.5课时/周的标准核减年度教学工作量定额。 (1)按国家规定且经人事处核定休产假。 (2)经学院批准借调到外单位工作。 (3)经主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批准,从事学院其他工作不能参与教学工作。 一、老师让学生回家反省一个星期违法吗 老师让学生回家反省一星期违法。 如果是义务教育阶段,让学生回家反省违法,不是义务教育阶段可以让学生反省错误,但不得超过三天。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一、减少不必要的评估 相信大家上小学的时候也一定遇到过排课的情况,各种领导来视察工作,评估教学质量,老师为了让领导们满意只能够不厌其烦的用大量时间去准备课程,而领导看中的是态度,往往并不是孩子的成绩。这个评估占用了很多的时间却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所以确实应该尽量减少教师需要参与的评估。二、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评比活动不得强制参加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讲究均衡发展的社会,学校和政府总是会举办很多的评比活动,比如说最美教师,文明标杆等等。其实这些评比对教学工作一点帮助都没有,但总是会有领导愿意去争做先进分子,强制要求所有老师参加,极大的分散了老师的精力。 三、减少分派与教学无关的工作 有些时候学校也是要进行数据收集等工作的,有各种各样的统计表、调研表等等。有一些是对学生满意度的调查,但是这些都是和教课没有什么大关系的工作,教师应该省出这部分时间去备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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