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投资理财中的保险投资和理赔需要提供相关风险提示书。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风险提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在产品交易或者服务合同中,就该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引起的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以及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等事项予以提示或者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向被保险人充分说明保险产品的条款、保险费及其变更情况;对于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应当向被保险人予以明确提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因未尽到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导致对方不能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不能正确行使权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投资和理赔需要有相关风险提示书,如果未能提供,保险公司需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