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过户房子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该套房产的房款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且全款购买时,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存在还贷,则属于共同财产。 1、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存在还贷的,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3、如果存在还贷,那么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4、如果该套房产的房款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且全款购买时,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但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即该套房产的房款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且全款购买时,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对房产归属做了详尽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房产未过户时,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仍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自2023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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