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区别如下: 1、属性不同 自然人具有自然属性;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2、民事主体不同 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3、代表不同 法人代表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单个人。自然人不一定有法人资格,是以生命和血缘为生存特征的单个人。法人不是个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只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4、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的组织,是通过法律拟制的人,不具有生命等其他生物的自然属性。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自成立之时起就同步享有的,而自然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取得的时间并不同步。法人的产生、发展消灭都是由法律所决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