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可以收回。 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以下情况下,村集体可以收回你的宅基地使用权;(一)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1.村民所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仍没有重建,村集体应回收其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2.村民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再想建房子的时候,需重新申请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