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资产转让时,必须到产权交易所挂牌。办理国有资产转让时,必须得到有关单位的审批,需要提供如下手续转让申请书,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资产的价格评估证明,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资产转让的方案等。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国有资产协议转让必须办理哪些手续? 协议转让国有资产,须向审批部门提供如下手续: (一)转让申请书; (二)《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三)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定鉴定机构、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符合规定的内部鉴定小组出具的资产鉴定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有关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备案或核准文件; (五)资产转让方案及其合同草案,股权转让的,还应当提交股权转让可行性报告; (六)受让方必备的基本条件; (七)其他相关文件和需要说明的材料。此外,单位转让国有资产,应当在经政府批准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程序公开处置,并将交易结果报审批部门备案。 综合上述,国有资产转让必须挂牌,转让国家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家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