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移证打错怎么办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户口迁移证的相关知识,包括户口迁移证的定义、作用、办理手续以及注意事项。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并申请补办。 法律分析 一、迁移证明 当公民的户籍地发生变动,从原户口所在地迁移至新落户地址时,需要持有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二、迁移证打错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学历写错了,应该及时带上相关学历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到户籍部门申请进行更改的,避免因为户籍迁移证资料错误影响到公民户籍档案资料。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办理户口迁移需要用于核对资料的证件,要求公民填写的资料跟户籍系统一致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办理的。 三、一般迁移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呢 一般的迁移户口途径有以下几种: 上学(凭借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 就业(凭借单位人事关系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 结婚(凭借双方结婚证办理户口迁移), 买房(凭借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 直系亲属投靠(凭借对方派出所的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 补充:办理户口迁移要得到你要迁往地公安机关的同意,否则户口迁出无法落户。户籍政策各地不尽相同,咨询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和迁往地公安机关。 结语 结语: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需要持有户口迁移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以免影响个人户籍档案资料。同时,公民应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避免遗失、涂改以及转借。对于学历写错的情况,应及时到户籍部门申请进行更改,以免对个人产生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九条\t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二十一条\t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三条\t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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