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的行为是否侵犯名誉权 |
释义 | 诽谤的行为可以构成侵犯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以侮辱、诽谤为主要方式,因此,认定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首先应确定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在确定毁损名誉时,原告必须举证证明被告有过错。在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单位发送工作联系单,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没有过错。 一、侮辱诽谤治安处罚 侮辱诽谤治安处罚,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将构成诽谤罪,需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50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诽谤罪怎么处罚 首先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诽谤罪这一罪名的定义。诽谤罪他是指故意的捏造,并且要散布虚构的这样一种事实这样,这种事实足以贬低他人的人格,破坏他人的声誉,情节非常严重的这样一种行为。 这个罪名侵犯的客体跟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有着相同的地方,都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应当是自然人,那么这个罪名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的实施捏造并且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这种事实贬低了他人的人格和声誉,而且情节非常的严重,并且在主观上犯罪人应当表现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也规定了对诽谤罪的处罚。如果是用暴力或者是其他的方法去公然地对他人进行诽谤,或者是捏造事实来对他人进行诽谤,情节严重的话,构成诽谤罪,依法会受到刑事处罚,行为人依法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诽谤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如果是不告诉的话,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处理,但是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罪就要除外。也就是说,对于诽谤罪这一犯罪,最基本的量刑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其政治权利这样的处罚。 而在实践当中,对于每个具体的案件是要具体分析的,对个案量刑的时候,就要先结合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还有实施诽谤行为人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一种判断,法官可以在这个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具体的法条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246条第二项有规定,对于犯诽谤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如果行为人的诽谤行为对社会的秩序、国家的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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