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辩护中,如果法官质疑证据的可信度,律师可以提出质证,如证人的信誉、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等方面,以证明证据的可信度或不可信度。同时,律师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法规,提出相关辩护意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权对起诉书所列明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并对其他事实和证据提出补充、更正、排除或质证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十条:“证据可以的证据和不能证明的证据,根据案件的性质、有关方面的要求和其他情况的需要,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应当真实可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人民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代理请求,并有权提出法律意见和质证、辩护材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其他证据材料。” 总结:在刑事辩护中,法官质疑证据的可信度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律师可以针对具体证据提出质证,以证明证据的可信度或不可信度,并提出相关辩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