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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三年的分几次减形
释义
    判刑三年半,一般只有一次减刑机会,大致可减半年到一年。
    一、被判有期徒刑什么时候开始减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二、减刑间隔如何规定
    减刑间隔的规定是: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后可以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一般相隔两年以上;
    2、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罪犯,一次减刑两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3、被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五年的罪犯,可以根据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两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以减刑。
    法律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
    3、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
    三、累犯减刑是不是很难
    累犯减刑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期十年以下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一年。两次减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一次减刑在一年以上的,第二次减刑与上次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上次所减刑期。累犯是指在一定时期又犯罪的罪犯。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得缓刑和假释。减刑是刑法为了鼓励罪犯积极改造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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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