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宁德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与审核在哪办理 宁德古田县城东街道办事处。 二、宁德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与审核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227号) 三、宁德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与审核的时间 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