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孙女可代位继承祖母遗产,包括养子女、继子女的生子女、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养子女的养子女,以及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养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养祖母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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