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组成形式有以下: (1)个体户:个体户的主要特点:无需注册资本,无须建账; (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的主要特点:无需注册资本,可建账,也可不建账; (3)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无需注册资本,可建账,也可不建账; (4)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需投入注册资金,最少1元,最多不限; (5)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主要特点:需投入注册资金,最少500万元,最多不限。 营业执照的组成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公司名称,区域+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公司类型,类型是表明公司的类别;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金,现在注册资金分为实缴和认缴两种,基本市面上的公司都是认缴; 5、成立日期; 6、有效日期,一般有效日期都是10年、30年、50年、长期; 7、经营范围、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登记机关及发证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