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化妆品监督条例》,生产企业应当公示化妆品配方,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但法律并未规定具体的公示方式和标准。 法律依据: 1.《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生产者应当在产品销售的地点明显位置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主要成分、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2.《化妆品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当公示化妆品配方,并予以保密。消费者有权了解化妆品配方信息。 3.《广告法》第四十二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化妆品配方应当公开,但具体的公示方式和标准需要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和社会公众的合理需求进行恰当的考量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