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网上自助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1、进入成都政务服务大厅官网 2、点击在线预约 3、也可微信搜索“成都公安”并关注成都公安公众号 4、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公安服务”并点击“蓉警服务”即可进入成都公安网上服务大厅 5、在服务大厅中,点击“微户政”,并在下方菜单中选择“居民身份证办理” 6、选择本地身份证办理即可进入申请页面 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通知申请人指定的办证代理人到公安机关办证。 代理人办证。办证代理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为申请人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 证件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 证件领取。证件的领取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不能由办证代理人或他人领取。 收费标准。依据《公安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公通字[2003]82号)的规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费用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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