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服刑期间女方诉离婚案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规定,男方在服刑期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如下:1.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相同,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婚姻登记地是否有管辖权,取决于具体情况。离婚可以异地进行,根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不同,由相应的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男方在服刑期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如下: 1. 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相同,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所指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一、婚姻登记地有管辖权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婚姻案件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结婚登记地,就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的,就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此时,婚姻登记地和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是一样的话,婚姻登记地对离婚诉讼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一方在国外的,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如果婚姻登记地刚好是在原告的住所地,则婚姻登记地对离婚案件就有管辖权。 二、离婚可以异地离吗 诉讼离婚可以异地离。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涉外婚姻管辖地在哪里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涉外婚姻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男方在服刑期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如下:1. 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相同,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 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指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婚姻登记地、经常居住地等规定,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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