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突然被注销,如何维权? |
释义 | 居住证被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办理。如果相关机关不作为,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申领居住证需要身份证、照片和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可以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法律分析 被注销通常是有原因的,建议可以先到当地派出所咨询具体的情况。即使被注销,符合相关的条件也是可以重新申请办理的,如果相关的机关不作为,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通常来说,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再次申领居住证。再次申领居住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领居住证一致。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拓展延伸 居住证被突然注销,应该如何申请恢复? 如果您的居住证被突然注销,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申请恢复。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居住证的原始复印件、注销通知、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等。然后,您可以联系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供所需的证据。公安局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决定是否恢复您的居住证。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请注意,每个地区的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居住证被注销后,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恢复。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居住证原件、注销通知、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等。然后,联系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所需证据。公安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查您的申请,决定是否恢复居住证。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各地程序可能有所不同,最好咨询当地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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