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老年优待证办理条件 |
释义 | 西安老年优待证办理条件: 凡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外省市户口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在西安市的,可由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居住地所在区县老龄办审查盖章后,方可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 按照有关规定,西安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西安市老年优待证”,而如果到70周岁,则得将原来的“西安市老年优待证”换办成“西安市寿星优待证”,两证享受的优惠政策不一样,例如最明显的就是凭“西安市寿星优待证”进所有收费公园、景点均可享受免费政策,但凭“西安市老年优待证”则只能享受半价优惠。 新的“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则明确标明了老年人的出生年月,这样70周岁以上的老人就不需要为了优惠政策再次换证。办理者年优待证的范围。 西安市老年优待证怎么办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民政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也可到户口所在区县老龄办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递交办证资料,由区县老龄办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