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国际司法协助中,证人的权益是需要得到保护的。涉外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可以通过国际司法协助获得。而涉外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因此,在国际司法协助中,应该采取措施保护证人的权益,防止证人受到不必要的骚扰、打扰和恐吓等。 法律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外国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中国大陆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供协助,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国际条约。中国大陆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强迫证人、鉴定人或者其他人作伪证或者作虚假证言。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中国有关机关和律师应当尽力保护与案件有关的外国当事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中国大陆刑事诉讼的证人,不得因作证而受到歧视、报复或者其他不当待遇。 综上所述,保护证人在国际司法协助中的权益需要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际司法协助的顺利进行,维护各国之间的司法公正和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