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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辞职后企业年金怎么办
释义
    职工辞职的,新单位也有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转入新就业单位。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一、城镇补充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具体要求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二、关于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相对应,共同组成我国的年金制度。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养老改革后,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年金,主要是用于补充因为养老保险改革导致退休后养老金实际发放远低于在职工资的情况。而企业年金则是企业与职工共同缴纳的年金,性质和职业年金一样。
    三、企业年金领的时候要不要缴税
    企业年金需要缴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年金个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对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缴费将可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规定即日执行。根据通知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税;而上述两项之和超过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则需按照此前规定,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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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22: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