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用房是否可以擅自出租 |
释义 | 一、物业管理用房是否可以擅自出租 1、物业管理用房是不可以擅自出租,有剩余要出租租金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公司的。我国法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2、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二、房屋所有权人改变房屋用途的途径是什么 1、如果需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可以召集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此问题。在征得业主大会和邻居的同意后,还必须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2、对于小区内的私搭乱连、乱停车辆、在房屋共同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有绿地或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居住小区景观、制造噪声扰民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都有权加以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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